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物管调查:贵阳近九成小区无业委会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0-06-21 02:00

[摘要] 物业纠纷,缘由何在?本次调查就小区内该不该成立业委会?物管费咋个交?‘住改商’到底谁来管、如何管?装修保证金该不该交?6月8日至18日,贵阳房天下联合《贵州商报》共同推出了为期两周的大型调查活动,就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与争议进行调查与意见征集。

 

读者及网友意见:

房天下友“YYY”:“强烈建议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

读者刘忠义:楼层越高收取的电梯费应该越高

贵阳目前物业、开发商大部分都是“一家亲”,霸王条款比较多,比如强行收取装修保证金,当我们的房子装修好后,物管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返装修保证金,希望《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能解决物管公司的霸王条款。另外,我觉得物管费收费不合理,如电梯费,我觉得高层的消耗量不应该由低层的业主来共同承担,这样对业主不合理、不公平。建议按照每5层定一个合理的费用标准,但一楼建议不收取电梯费。

房天下友“山里人家gy”: 应该增加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领取一定的报酬”。我认为没有报酬就没有积极性,到现在我们小区都没有人出来筹建业主委员会,这是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房天下友“涛涛哥2009”:现在小区物业管理只管对他们有利可图的事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旦业主利益受到侵害,他就借口不管,比如说小区内搭建违章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他们都以不是执法单位为借口而不管或管不了,相互推诿,到底谁来管,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应该明确,否则我们广大老百姓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房天下友“0832zzy”:业主们天天遛狗,把小区弄得脏兮兮的,到处是狗尿狗屎这个怎么规定?建议,加收养狗业主的清洁费,你要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就必须付出代价。

(以上意见记者经过整理)

其他调查数据:

每日话题:我为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建言

物业纠纷 缘由何在?

非“非毛坯”房交房半年至一年物管费收50%

5%业主才可启动业主大会 前期物业费开发商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贵阳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