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制度改革要把握的一条是必须保护好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专家谈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城镇化≠土地城镇化。
2.采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节约集约用地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从节地机制、节地标准、节地模式、节地技术和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入手,统筹考虑和推进。
一是采取“三线两界一评价”措施,实施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升用地效率。发挥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是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推动节地技术创新。推行立体开发、复合利用、循环利用、劣地优用等节地模式,促进城镇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快城镇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用地增容改造,推进废弃土地、荒山荒坡等开发利用。加快节地技术创新,开展交通、水利等大型工程建设节地技术研发,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新技术,加快工矿废弃土地、污染土地、盐碱土地治理和修复技术的创新。
三是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工具和经济手段,促进土地使用主体珍惜土地,主动采用节地新技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抑制土地粗放浪费,改变不合理的消费需求。设立国家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创新奖励基金,激发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
3.促进各类土地复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土地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样性功能。推进土地的复合利用,能发挥土地的多样性功能,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要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复合利用,比如大型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应推行多设施共用通道的方式,区域和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及其周边地区土地利用应推行综合性立体化交通换乘中心、多功能经济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模式。二是城市土地开发应注重就业与居住相协调,推行公共交通导向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三是土地特别是耕地,不仅具有生产属性,还具有生态功能,在调节气候、净化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固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四是城市建设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耕地的生态功能,发挥耕地作为城市“绿心”、“绿带”的功能,做到耕地生态系统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五是在生态建设与维护方面,应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退耕关系,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退耕规模,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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