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制度改革要把握的一条是必须保护好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专家谈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城镇化≠土地城镇化。
能说出来的理由很充分:,农村土地利用不合理,浪费太严重;第二,既然征用了,农民也能得到较高的补偿;第三,农村发展成城区了,城市发展用地也来了。这看似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土地产权人的权益与国家对土地管制之间的矛盾。
现在的问题出在哪里呢?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但节约出的新增用地,用地指标挪过来,这等于是在国家计划指标之外又新增指标。到底行不行?现在还在试点。
明明说是试点,但现在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自己都在搞,例如小城镇建设、新型社区建设。有一个省启动了一个大项目,拆了村庄13万亩土地,涉及百多个村庄,花了450多亿元。
但这个省实际上获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增减挂钩指标只有6万亩。像这样的情况到底有多少,不知道,但各地现在的规模已经非常大。
建设用地到底怎么办,确实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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