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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城镇化≠土地城镇化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6-07 11:31

[摘要] 土地制度改革要把握的一条是必须保护好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专家谈城镇化与土地的关系:城镇化≠土地城镇化。

1.实施节约集约国家战略,促进合理用地。从我国国土开发空间不足的国情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来看,节约集约用地、建设节地型社会是未来我国加强土地管理的根本任务,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进节地型社会建设。

一要坚持各类建设不新占地、少占地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和经济高增长;二要坚持各类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促进区域、城乡、城镇和乡村内部、产业协调发展;三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达到单位土地承载能力和产出率高的目标;四要坚持当前用地和长远用地相结合,不靠透支子孙后代的土地资源谋发展,保持土地资源代际公平和永续利用。

具体而言,就是要积极实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战略。即,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耗地少、结构优、效率高、可持续的土地资源利用新路子。具体有三:

一是总量调控和规模导向战略。实行用地规模总量控制。按照“控制总量、保持流量、减少增量、盘活存量”,严控建设用地规模,降低新增建设用地增幅,盘整存量建设用地,使全民在有限的土地上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迅速提高。

二是空间引导和布局优化战略。优化利用布局。有序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具有更大的集约度和承载力,优化、调整土地空间布局、提高利用效率是的节约集约。加强城乡用地布局互动,保持和扩大绿色空间,可以有效促进形成节约集约宜居城市,建设环境友好、景观优美的美好家园。

三是综合整治和再利用战略。整治、复垦、调整耕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创新机制和政策措施,更新城镇用地,系统整治农村低效利用和空闲地,尽快完成对低效用地的再利用;修复自然、地理、人文景观风貌,构建、重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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