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港式征收”对新拆迁条例可资借鉴:第三方裁处补偿金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2-17 09:04

[摘要]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新拆迁条例”专家研讨会,沉寂一年之久的“新拆迁条例”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悉,新条例将在征收决定、拆迁条件及其程序、公共利益的界定、补偿的标准、争议解决的机制、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拆迁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新拆迁条例:我国拟立法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来源:新华网)国务院法制办15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政府是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按照现行规定,建设单位是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拆迁速度和建设单位、拆迁单位的经济利益相关,容易造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矛盾激化。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今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3月3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其中涉及房屋征收实施机构的意见共2454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具体工作,但是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能是营利性组织,并且对受委托单位应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二是认为受委托单位不能是开发商、建设单位以及一切与该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三是认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委托其他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具体工作。

第二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应当在委托范围内承担具体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新的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胁迫以及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表示,意见稿对暴力等方式野蛮搬迁活动是严格禁止的,并对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意见稿明确提出,如果暴力野蛮搬迁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现这方面的问题,就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彭家湾棚户区拆迁户被“腾迁”亏了25万

贵阳彭家湾棚户区旧城改造 拆迁补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新拆迁条例拟取消行政强拆 时隔10月再征意见

钉子户盘踞闹市七年 房管局终下拆迁裁决

拆迁补偿原则有望城乡统一 行政强拆存废尚未定

64套安置房闲置十年 官方称拆迁户要挟政府

康巴什造城运动:刚建5年又拆迁 豪华新城变"鬼城"

贵阳孟关汽贸城“先安置再拆迁”

贫民窟里是否只能走出“拆迁富翁”?

遵义官井东路改造搁浅 副市长面对面拆迁户

新拆迁条例拟废“行政强拆”将由法院裁决补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贵阳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