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本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新区和高新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或单身人员
贵阳市2011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具有本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新区和高新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或单身人员;持《居住证》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2年以上的家庭或单身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如下:
(1)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含);
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2250元(含)。
(2)住房困难标准
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家庭或单身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持《居住证》的家庭或单身人员在本市无私有房屋。
二、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贵阳市2011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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