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专家称试点目标直指“合理放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因此,积极探索城乡自由流动的路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都是今后改革的重点。”上述人士认为,农村的宅基地管理应有所调整,或可考虑先占后销。
事实上,虽然国土部对于宅基地流转试点未明确下达文件或进行审批,但除重庆、成都两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外,浙江、安徽、广东等地也已开始着手进行宅基地流转试点工作。
据了解,探索建立宅基地流转制度,真正体现农民的财产权益,是浙皖粤三地的试点目标。其中,确定当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用于进行抵押贷款,使宅基地用益物权得以体现,是三地方案的共通点。
此外,广东省部分地区试点,则更进一步进行宅基地分配制度改革探索。以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试点的“一户一宅”为例,按照到某一时点的实有人口数量,一次性下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指标,将宅基地进行固化,并逐年安排建设。指标使用完毕,不再审批单家独院式村民住宅用地。也就是说,通过由政府一次性提供一定批量的宅基地,把未来可能发生的、零星且难以管控的农民住宅用地需求纳入政府用地规划统一管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