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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称房产税全国推广改革试点时机未到

中金在线  2012-05-11 10:52

[摘要] “面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很多难题,在必须进行改革的经济体制中,如果找一个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我认为应该是财税体制的改革。”在9日举行的“2012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而税收制度的改革更是箭在弦上。

 

税收增速下滑不会超过“底线”

日报:今年一季度,我国税收增幅10.3%,同比下降22.1%,达到三年来水平。你认为主体税种增速大幅回落的情况是否还将持续?对上半年税收趋势和经济形势如何判断?

高培勇: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只是增速下降,并非负增长。很多人理解为增速下降就是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长比例计划上是8%,当我们看到10%的时候,不能认为天塌下来了。

但是,税收增速下降,我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反应,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增速放缓的时候,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另一方面,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必然制约经济发展进程,两股力量合二为一,就是经济增长势必要下滑,税收增长也随之下滑。

至于今后,今年第二季度和全年税收的增长态势,还取决于经济的恢复发展进程。我对中国经济恢复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经济会下滑,增速会放缓,但是我觉得会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2008年末至2009年初,也是全球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如果到了这个“底线”之下,会有一个W曲线的波动,如果没有则意味着,它还是复苏轨道上的震荡前行。这并不是人为设定的“底线”,历史经验就是如此。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5月9日在深圳透露,国务院已明确今年要扩大房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不清楚,“落地还取决于地方政府配合”。

与之呼应,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也表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这意味着,今后房产税将向保有和交易两个环节“进军”,这让房地产调控政策具有了可持续性。

然而,必须明确,房产税试点扩围远不止时间问题,还会涉及到许多配套制度及细节问题,须做足预案。

在房产税扩围之前,房地产领域的税费应有个明确说法。如“多如牛毛”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还有多达50余项“五花八门”的费。倘若在没有彻底厘清房产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就贸然对房产税扩围,会让政府背上“敛财”的骂名。

除此之外,配套制度也亟须完善和细化。如必须架构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立住房“一张网”,从而在实施征管后不出现漏征漏管现象;理清限价房、定向安置房、经适房等产权关系也是相当复杂,尤其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更是异常棘手,这些都需要系列配套改革出台;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经营性住房,倘若把征税范围扩大到普通住宅,需要修订现行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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