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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称房产税全国推广改革试点时机未到

中金在线  2012-05-11 10:52

[摘要] “面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很多难题,在必须进行改革的经济体制中,如果找一个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我认为应该是财税体制的改革。”在9日举行的“2012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而税收制度的改革更是箭在弦上。

 

增值税制度框架仍需调整

日报:上海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也有部分企业反映税负“不增反减”等问题,你认为试点方案是否还有需要改进的空间?

高培勇: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试点,从总体上来说,这将是趋势。我们的税收制度是制造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个税种比肩而行,总会有摩擦和不一致,既然在性质上都属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应该征收同样的税种,这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实行这种差别税收待遇的税收管理格局已经太久了,形成了惯性。

“营改增”总体上是减税的,但在个体层面,可能就有增有减。这也就反映了我们现行的税收制度也要进行相应调整,现在方案是把营业税改入增值税,适应的其实是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框架,但这套增值税制度框架,严格意义上说,是当初为了适应制造业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把服务业改入其中,还需要税收制度适应服务业发展的要求。

此外,我们已经习惯了“区别对待”,服务业和制造业享受同等待遇可能又不适应了,也会遭遇很多困难。但上海既然是改革的“领头羊”,为的改革铺路搭桥,遇到困难就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能说遇到问题,就让改革陷于停顿。因为房产税和“营改增”这两项税收制度改革,对于整个财税体制的重构,甚至对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都具有打基础的意义,我们希望上海能够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个税综合计征需决心和共识

日报:目前关于个税综合计征的问题,观点也不尽一致,有观点说技术上存在难题,你怎么看待?

高培勇:个税的综合计征问题,涉及三个层面,决心、共识、技术。当然,表面是技术问题,实际上还是共识和决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现在宣传有个误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隐性”缴税,应该要让百姓知道,目前自己缴的税,并不限于个人所得税,我们不肯或者潜意识中不肯告诉他,喝一瓶水要交多少税,买一包烟含有多少税。我们其实也可以做到这一点,比如说把间接税透明化,买任何一件东西都把税价分别单列,让老百姓面对这个现实,有助于达成共识。

个税综合计征,应当说技术上不是的问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是从1913年开始,那时候没有计算机,甚至没有计算器,手工操作就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问题。再比如,我们在“九五”规划中提出综合与分类计征相结合,越南紧跟着也提出,2008年,我到越南去考察,他们已经实行了。这说明,单纯说个税综合计征在技术上是个问题,并非本质原因,技术上不能说不难,很难,但是并非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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