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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观察:2010年会不会再次出现"政策性拐点"

贵阳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1-25 10:55

房地产:是问题,更是机会

新房改”:规模吸收流动性

我们能否有目的地复制1998年房改的过程——释出较少的货币,创造较大的增量财富,从而达到吸收过剩流动性的目的?

一个显而易见的思路,就是盘活现有的存量。在土地市场招拍挂之前,大量的企事业用地都是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这些土地现在大多从城市边缘变为城市的中心,已不适于用作工业。如果将其改变用途(如工业改为商住)、增加强度(容积率),通过评估或招拍挂程序从划拨转为商业用途,价值立刻就可以。获得的资金可以以资本金的形式再次注入企业,从而大幅改善企业的融资能力。其原理同1998年房改类似,可以视作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改”。

根据厦门市的调查,仅全资市属国有企业,可以盘活的潜在存量土地就高达上百亿元。如果扩大到非市属国企、事业单位乃至非纯国有企业,数量更为巨大。扩大到其他城市,可以盘活至少数千亿甚至上万亿的存量资产。由于投资极少(大部分位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地段),几乎不用增加新的货币供给,就可以释放出被“制度”所压抑的巨额的增量财富。市场上的流动性压力也会随之减少。这是一副几乎没有任何副作用,且立竿见影的“特效药”。但相对于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其规模还远远不够。

这就需要第二个更为主动的办法——复制1998年房改,大规模启动“全民保障住宅制度”:首先,大规模建设小户型保障型住宅;然后,以成本价卖给没有参加过房改(且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居民;获得产权的居民可以市场价上市转让。此时,“成本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社会新增财富。这部分财富没有增加相应的货币供给,可以起到1998年房改时同样的吸收剩余流动性的效果。

假设建设成本(土地和建安成本)是每平方米4000元,市场价是每平方米8000元,每平米住宅就可以吸收4000元的流动性。假设每一套建筑面积是60平方米,就可以吸收24万元的流动性。如果每年解决2000万户居民的保障性住宅,就可以吸收4.8万亿元的流动性。三年之内就可以吸收数以十万亿计的流动性。

同上一个办法比,“新房改”可能见效较慢——其建设周期需要至少2~3年,“房改”后的住宅也不会立即同时上市,与1998年房改一样,其吸收流动性的效果,需在以后数年逐步释放,但就吸收流动性的规模而言,没有任何产业可以与之相比。如果采用“先租后售”分期付款的办法,将“新房改”扩大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新增市民,其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还会更大,社会和经济效果也会更持久。

表面上看,以低价格为低收入消费者提供住宅,与美国“次贷”有些类似,但实质上两者完全不同。同“次贷”模式相比,“房改”模式的不同,就是以成本价格(生产者价格)为住宅供给定价,以市场价(消费者价格)交易,价格的变动趋势是上涨;美国“次贷”模式则相反,以市场价(消费者价格)为住宅定价,一旦市场波动,价格变动的趋势是下跌。前者可以吸收货币,导致通缩;后者必然释出货币,加剧通胀。

房地产:是问题,更是机会

显然,“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越大,吸收流动性的效果就越显著。由于建设成本价几乎是固定的,市场高房价反而有利于吸收流动性。因此,只要减少银行的风险(银行完全退出投资性住宅贷款市场),就没有必要将房价作为政策直接打击的重点。随着流动性的吸收,通货膨胀的预期势必减弱,加上保障房供给的增加,双管齐下,迅速飙升的房价被釜底抽薪,房价高企的“炎症”,就会不治而愈。

在上次金融危机中,公共组屋为新加坡住宅主流市场提供了基准价格。因此,尽管高端投资型住宅价格跌幅高达50%,但由于其所占市场比例很少(不到30%),对实体经济的冲击远小于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带来的严重后果。一旦金融市场与投资住宅市场区隔,高端投资型住宅价格的涨落,就如同古董市场一样,变为局部市场的孤立现象。政府只要控制住保障房的市场价格,并使之成为市场供给的主体,整个房地产市场就有了一个“稳定之锚”,政府就没有必要对高端住宅价格进行直接干预。

30年改革开放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在没有理解价格形成机制的深层原因之前,仓促出台政策,直接打压房价,很可能会对整体经济产生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理解市场价格,利用市场价格,并因势利导,寻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治本之策。

1994年治理经济过热时,抽紧银根导致了大批的烂尾楼和银行烂账。但谁也没有想到1997年金融危机的时候,被我们视为洪水猛兽的房地产居然独撑大局。1998年的房改,不仅几乎以一己之力挽救了中国经济,而且启动了中国近代史上最长的“黄金增长期”。历史经验表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要政策设计得好,我们就可以再次将房地产对经济稳定的威胁,化作发展的机会,帮助中国躲过可能存在的超级通货膨胀的威胁,率先走出金融海啸的阴影。(《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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