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到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投案自首的杨某,系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建管中队原指导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违法建筑户好处费,为当地村民修建违法建筑开“方便之门”。
近日,花溪区两名涉嫌受贿的城管队员(协管员)先后归案,其中一人为投案自首。
近日到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投案自首的杨某,系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建管中队原指导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违法建筑户好处费,为当地村民修建违法建筑开“方便之门”。得知与其共事的中队长因涉嫌受贿被花溪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杨某向单位递交提前退休报告,关闭手机逃避打击。花溪区检察院在掌握杨某涉嫌受贿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立案并开展追逃,同时联系杨某亲属,争取其动员杨某自首。最终,杨某在出逃两月后投案自首。
此前,4月23日,涉嫌受贿的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建管中队原协管员屈某,已在出逃后被花溪区抓获归案。屈某利用负责违法建筑巡查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收受违法建筑户的好处费,致使相关违法建筑未被拆除。
今年以来,花溪区检察院根据全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查办违法建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前5月,该院共立案查办违法建筑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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