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非法销售在建安置房,并引发多起交易后的经济纠纷。为保障拆迁户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日前,贵阳市住建局发出通告,全市范围内修建用于安置村民的住房,主要用于村民回迁安置使用,禁止非法买卖。村民不得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个人或黑中介进行安置房的买卖、转让和抵押。
近期,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非法销售在建安置房,并引发多起交易后的经济纠纷。为保障拆迁户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日前,贵阳市住建局发出通告,全市范围内修建用于安置村民的住房,主要用于村民回迁安置使用,禁止非法买卖。村民不得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个人或黑中介进行安置房的买卖、转让和抵押。
目前村民手上持有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仅为今后安置住房的凭证,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不得接受村民委托买卖、转让、抵押《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安置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属非法行为。一旦查实房地产经纪机构有非法代理安置房买卖、转让等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依据相关法规,除安置村民本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购买的安置房均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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