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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观察:公租房改革不能一味"瘦身"

新京报  作者:吴睿鸫  2012-02-15 14:33

[摘要] 笔者发现,在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上,呈现出不断缩水的趋势。2010年6月份,住建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笔者发现,在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上,呈现出不断缩水的趋势。2010年6月份,住建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011年5月份,国土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公租房户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如今,户型建筑面积不到34平方米的公租房设计图纸,又闪亮登场,与公众见面。

无论是国土部的40平方米为主的公租房政策,还是34平方米的公租房设计方案,尽管都没有违背七部委出台的公共政策,但是,公租房户型面积一味求小的态势,是否符合国情,是否人性化,很值得人们去探究与商讨。

虽然公租房面积的“瘦身”,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土地资源,大幅度减少政府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也能较好地完成中央政府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但同时给公租房需求者带来诸多生活上的不便,更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就目前而言,各大城市,大多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作为申请公租房的底线,这意味着,40平方米的公租房(使用面积约30平方米),只适合两口之家居住,倘若三口之家居住在使用面积不到23平方米的公租房里,人均居住面积远未达标,还能谈得上改善居住状况吗?

在日本、新加坡等地,公租房标准,通常以户型使用面积为依据,不会因公摊面积变化而有过多水分,且租户在入住时也能够比较准确地验证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有无误差,比较合理。

所以,我国在公租房建设上,不能一味求小,在建筑设计上“减肥”,也应参考国外和中国香港等地先进做法,以使用面积为设计模板。比如,按人均15平方米为标准,分别设计出使用面积30平方米、45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三种户型的公租房,以满足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

当然,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细化公租房建设标准,譬如,在城市中心建设公租房的比例。这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因地制宜做出合理调整,但必须有遵循的标准与底线。倘若一些地方政府把大多数公租房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不仅会增加住户的出行成本,也恐怕难以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初衷。

标签:共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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