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落下帷幕。在昨日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和《贵州省邮政条例》经过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落下帷幕。在昨日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和《贵州省邮政条例》经过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通过的《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今后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土地开发,不得在大于20度的坡地进行。同时,禁止在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森林公园开垦耕地,并禁止毁坏森林、围湖造地或者侵占江河滩地开垦耕地。
同时,申报土地整治项目还需经项目涉及地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贵州省邮政条例》(下称《条例》)则规定,城乡单位、住宅区、街道、村落的地址牌,应当标明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地名地址发生变更的,地名管理
机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邮政设施建设。
此外,昨日的会议还分别批准了《贵阳市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定》和《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这两部条例将由贵阳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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