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今年开始,廉租住房保障面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不足975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群体;公共租赁住房取消限制,打破城乡和内外差别,覆盖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贵阳公租房政策拟取消城乡差别
■覆盖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廉租住房申请“门槛”同时降低
从今年开始,廉租住房保障面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不足975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群体;公共租赁住房取消限制,打破城乡和内外差别,覆盖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订完成,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为主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涵盖廉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城市住房保障覆盖面,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逐步构建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无房人员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发放租房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障。同时,通过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做到申请一户,保障一户,使更多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和人员能够享受到住房保障,尽可能实现“动态管理、基数为零”。
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价的70%
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包括成套住房、单身公寓、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低于市场租金的70%以下。
公租房配房户型与人口数挂钩
公共租赁住房按审核人口确定配房户型。原则上对原无房家庭租住成套公共租赁住房的,2人户以下(含2人)以一室一厅户型为主,3人及3人以上户以二室一厅户型为主;原有住房家庭原则上以一室一厅户型为主。单身公寓以一室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集体宿舍采取配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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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成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申请人收入稳定,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300元。申请单身公寓的单身人员须具有本市集体户口、在本市寄搭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不高于2500元。申请集体宿舍的外来务工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不高于1300元。
下列两种情况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直管公房行为的家庭;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未满2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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